证监会相关人士:允许部分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企业在A股市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推出了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对此,财联社记者从证监会了解到目前资本市场对涉房企业的融资监管政策。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房地产相关企业,在确保股票市场融资不投资房地产业务的前提下,证监会允许下列有少量房地产相关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其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足房地产的,最近一年房地产业务收入和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子公司入股房屋的,上一年度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
记者从证监会有关人士处获悉,多年来,证监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资本对涉房企业的股权融资政策,既严格限制了主业为房地产的企业股权融资,又合理保持了资本市场融资的有效功能,以更好地服务和稳定经济市场。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中国商务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商务网” 域名:WWW.COPB.COM.CN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商务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商务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商务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商务网 电子邮件:ha177015747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