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保险资管首批ABS产品再迎新国寿资产、泰康资产等已投超百亿耐心资本投向曝

2024-07-12 17:51:09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4778   

保险资管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再迎新进展。7月11日,人保资产官微披露,由公司担任项目协调人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新源第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取得上交所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截至2024年7月11日,已有国寿资产、太保资产和泰康资产、人保资产4家保险资管公司5单ABS业务亮相,其中3单均已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募集发行,1单取得上交所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1单获上交所受理。从原始权益人来看,其基础资产分别涉及高端装备资产、供应链、租赁债权等领域,5单ABS业务募集资金及储架规模加总达182亿元。

保险资管人士认为,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规模存量资产。保险资金作为市场上稀缺的长期资金、耐心资本,探索开展存量资产证券化业务,不仅可以提高相关企业的资金周转率,还有利于险资缓解当前资产荒,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保险资管首批ABS产品陆续亮相,2家公司3单业务完成募集发行

交易所ABS是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最重要的品种之一。2023年10月13日,沪深交易所同意国寿资产、泰康资产、太保资产、人保资产、平安资产首批5家保险资管公司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及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

如今9个月时间过去,首批由保险资管公司担任管理人的ABS产品再迎新。据财联社记者统计,截至2024年7月11日,已有国寿资产、太保资产和泰康资产、人保资产4家保险资管公司5单ABS业务亮相。

其中,由国寿资产发行的“创保供应链1号资产支持计划”、“创工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及由泰康资产作为计划管理人的“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均已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募集发行。

此外,由人保资产担任项目协调人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新源第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24年7月11日取得上交所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

由太保资产发起的“海通恒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在2023年12月11日获得上交所受理。

在泰康资产首席执行官段国圣看来,保险资管公司开展ABS业务后,将创设更多符合保险资金需求的ABS产品来满足险企的配置需求,ABS产品收益率介于债券和另类产品之间,一般来说,收益率比债券收益率高30bps左右,在配置资产同等信用水平的前提下,对于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具有重要意义。

超百亿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高端装备制造、供应链、新能源等领域受青睐

从4家保险资管公司5单ABS业务的原始权益人来看,其基础资产分别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供应链、新能源等领域,募集资金及储架总规模超过百亿。

其中,作为国寿资产首单落地的交易所ABS产品,“创工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的8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徐工集团各大主机厂制造的工程机械设备等,以助推高端产业技术及科技专利发展。

国寿发起设立的“创保供应链1号资产支持计划”,41.31亿元募资主要为保利发展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全面综合金融服务。

由人保资产、泰康资产、太保资产发起的3单ABS业务则聚焦于租赁资产。

其中,人保资产担任项目协调人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新源第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总规模100亿元,底层资产涉及光伏、风电、水电、储能等绿色产业。

泰康资产发行的“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资12.64亿元,其原始权益人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据悉,融合租赁主要为新能源发电、储能、绿点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提供综合业务方案。

据太保资产介绍,其发起的海通恒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采用储架模式发行,储架总规模20亿元,主要投向中小微企业为承租人的高端装备制造、工程机械、医疗健康等领域的租赁资产。

对于保险资管ABS产品的投资偏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中小企业作为我国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民生的稳定器。

作为传统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补充,融资租赁行业同时提供融资和融物的特性,能够直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设备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从而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工程机械、新能源等领域的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风险相对较低,也是我国重点支持的领域,投资这些领域的资产有助于支持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中国商务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商务网” 域名:WWW.COPB.COM.CN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商务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商务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商务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商务网 电子邮件:ha17701574748@163.com